搭建民意沟通平台 合理引导群众诉求

南阳中院舆情回复通报制度取信于民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9-08-19 16:04:15



庞景玉院长向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庞景玉院长查看南阳法院网网站开展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南阳中院快速响应,在原院长信箱的基础上经过改造升级开通了民意沟通信箱,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发舆情通报,制定严格舆情回复制度,确保群众来信得到及时办理,取得一定成效。

“投石问路”得回音

“原本只是‘投石问路’,没想到你们真是把群众的事儿当回事,恁快就有了回音,这个邮箱真是好呀!”726日,镇平县的易某发来邮件,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院的信任和感激。

724,易某以“镇平一鸣”的署名向中院民意沟通信箱发信称,自己在南阳市委群工部反映问题时,中院的一位接访人员收了自己的反映材料并当场做了批转,但至今十余天过去了,没有回音,想问问情况。

由于易某的来信过于简单,所反映内容不详,网站及时回复,请易某提供案件详细情况并附联系电话,以方便问题的解决。易某收到回信后,很是感动便来信说了上面的话。

据了解,南阳中院民意沟通信箱开通后,设立有专职信息员,每日负责查看群众来信,经梳理甄别后编发舆情通报,呈报院领导参阅、批转,对反映事实不清的要求信息员当场予以回复,并建议来信人提供详细情况,便于督促落实解决。

件件落实赢民心

“《民意沟通信箱》一定要取信于民,对每一封来信都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给来信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宣传处要加强督察。”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在舆情通报上这样批示。

南阳中院在开通民意沟通邮箱之初就考虑要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争取群众的信任作为“邮箱”的宗旨和立足点,专门制订了《舆情回复规定》,对网络舆情的收集、转办、答复、审核和监督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对涉及意见、建议类的,要求有关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该意见或建议的处理情况答复来信人;对涉及案件类的评论或信件,相关法院和业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

622,内乡县的秦某和刘某来信,反映房屋被人侵占,法院却不给立案。中院当天便将该信批转内乡法院处理。

624,内乡法院经审查发现反映人在购买房屋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便建议反映人变更主体再起诉。反映人经与卖主协商变更诉讼主体后,内乡法院遂批转相关法庭予以立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当天,秦某就回信将这一“好消息”告诉南阳法院网站民意信箱栏目组,并说:“真是如你们所承诺的‘三日之内给答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呀!太谢谢了,以后有事直接给你们联系就行,不用再跑这儿跑哪儿了。”

分析来信促工作

614,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山西侯马支公司反映西峡县法院收取执行费的做法欠妥。网站即与西峡法院进行联系,发现侯马支公司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确定义务,西峡法院收取执行费符合规定。考虑到侯马支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即自觉履行义务,且被执行人远在山西,财务审批确需一定时间,收取执行费虽合法但不合情理,西峡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和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决定不再收取该笔执行费用。侯马支公司发来感谢信表示:“非常感谢法院这种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做法,今后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

根据该案情况,网站建议两级法院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尽可能给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留下适当的时间,既要维护司法尊严,又要体现人性化执法,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感到司法的温暖。

南阳中院在处理群众来信的时候,不仅仅局限于对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还要求网站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有益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或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提交院党组讨论,作为制定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的依据。通过该项工作为院党组了解南阳两级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供参考,建立长效机制。

截止目前,南阳中院共通过民意信箱收到群众来信58封,编发通报及反馈意见35期,件件都按规定予以处理。可以说,民意信箱的开通为群众向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为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进行了有效引导,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只要向民意信箱来信,都会得到答复。南阳中院民意信箱真正成了群众监督法院的桥梁,法院了解民意的窗口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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