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审判组织模式改革,有效解决合议庭合而不议、责任不明、案多人少等问题,真正建立起“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10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带领研究室同志到社旗县人民法院调研新型合议庭建设工作。社旗县县委书记余广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凤林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社旗县法院院长裴宗全对社旗县法院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新型合议庭建设运行情况做了简要汇报。与会的该院审委会委员及各庭室负责人围绕庞院长提出的“新型合议庭是什么”、“新型合议庭建设的意义和运作模式”以及“新型合议庭建设的好处和存在的问题”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在交流过程中,庞院长详细询问了新型合议庭从制度运行、人员配置、物质保障、奖惩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并逐一做了详细记录。在听取该院审管办关于新型合议庭运行中的各项指标指数汇报后,庞院长特别嘱托要做好新型合议庭运行前后服判息诉率、上诉率、信访量等方面工作的数字对比,通过比较凸显改革的成效。
庞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嘱托,社旗县法院要切实把新型合议庭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继续深入探索和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谋求对策,为将来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打好基础。庞景玉院长就下一步新型合议庭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一定要明确责任,团队内部分工要合理,明确各自职责,出现问题要承担责任;二是一定要加强监督,放权不等于放手,监督责任要加大,信访、纪检、督察部门都要及时发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三是一定要严格追责,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责任制规定是我们追责的依据,给了权力也要压实责任,希望每名法官要珍惜权力,不能以权谋私;四是一定要全面提高素质,改革能不能成功,目的能不能实现,队伍素质是关键,要有危机意识,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只有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能力,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才能不断推进新型合议庭工作,希望社旗县法院务实作为,通过努力给全市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出路子,为全市司法改革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