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乱排污水污染环境 电镀作坊老板获了刑罚了钱

发布时间:2015-10-30 09:02:49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徐 蕾 通讯员丁清凌 实习生张文亮)今年1月16日,本报一篇报道《电镀作坊村内“安营扎寨”》,报道了卧龙区蒲山镇祁寨村一家电镀作坊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向外排放,被环保、公安部门查处一事。昨日,记者从卧龙区法院获悉,电镀小作坊老板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电镀作坊

    乱排污被查

    1月15日,有群众向市环保局反映,卧龙区蒲山镇田营村祁寨有一个电镀厂,该厂排出的污水有刺鼻气味,群众担心这种水会祸害耕地。当天上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组成联合执法组前去查处。在作坊墙外,执法人员找到一个存放污水的土坑,坑边被水浸泡过的杂草已经枯死。院内,工人们正在进行镀锌件加工,车间里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全都直接排到了外面的土坑里。经查,该电镀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审批。经检测,该厂排出的废水含有重金属铬,属于有毒物质。

    作坊主

    污染环境获刑

    今年9月7日,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作坊主张某犯污染环境罪,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某供述,他的电镀厂有六七百平方米,是他父亲于2013年5月份建成的。2014年1月份,张某接手该厂,主要生产装修用的吊丝。生产流程是把生产用的钢筋先调直,然后在滚丝机上滚丝,除锈后清洗。清洗环节会产生废水,生产一天有200斤左右废水,都是直接向外排放。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当庭表示认罪,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10月9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下发后,张某表示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⑤2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0月30日《南阳晚报》第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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