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他酒后砸车又盗窃 毁坏财物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5-11-10 08:21:28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高惠强 通讯员涂 湘 郭冬冬)趁着酒劲,砸坏了6辆汽车后,又偷走财物。易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桐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桐柏县法院判处易某拘役三个月。
今年5月20日凌晨,易某酒后在桐柏县城关镇淮安小区先后用石头砸坏了6辆轿车的车玻璃,并在车上盗窃现金134元,以及价值990元的佳能相机一部等物品。案发后,易某已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⑤2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1月10日《南阳晚报》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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