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阿克苏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5-11-17 11:44:47


   11月17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收到一封来自阿克苏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从你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第一雷锋城’的正能量!你们就是邓州175万人民的脊梁!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是信中对邓州市法院赵集法庭干警的溢美之词,感谢他们协助阿克苏法院执行法官在邓州市圆满解决执行案件,维护司法权威的大义之举。

    从感谢信中了解到,10年前,邓州市赵集镇郭园李村村民王某在新疆阿克苏开办了一家塑料加工厂,雇员庞某在工作期间不慎左臂受伤致残。事故发生后,王某就将工厂转让他人,杳无音讯。庞某诉至阿克苏法院要求王某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法院最终缺席判决,王某赔偿庞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一直下落不明,致使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

    今年10月,阿克苏法院的执行人员经多方打听,得知王某现在邓州赵集居住。便于10月23日下午,赶到王某赵集老家所在地。由于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障碍,执行人员无法与当地群众进行有效沟通,一直联系不上王某。无奈之下,阿克苏法院执行人员到邓州市法院赵集法庭寻求帮助,赵集法庭庭长李汉岑问明事情缘由后,就抓紧时间联系王某本人。接通电话后,李庭长讲明情况,并劝服他说:“一个案子十多年了,你总躲着也不是办法,现在阿克苏法院的工作人员大老远跑来找你,你还能躲到哪里,你躲过这次,也终究躲不过良心。”王某在电话中终于有所触动,说自己身在外地,答应让家人与阿克苏法院的工作人员见一面,商量解决对策。谁知,到了晚上王某及家人的手机全部关机,联系再次中断。

    24日上午,赵集法庭的干警们带着阿克苏法院执行人员一起找到王某的老家住处,经该村村支书胡某从中协调,王某的家人同意进行赔偿,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中止执行达10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在阿克苏法院和邓州法院的通力协作下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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