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把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始终,从源头上减少了涉诉上访,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856件,审结2746件,其中判决574件,调解、撤诉2172件,受到群众的称颂。
在审理家庭纠纷等案件中,该院工作人员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释之以法,从情、理、法上感化他们,通过调解工作,尽量不开庭辩论,尽量避免矛盾激化,从而尽快促成案结事了。因这类案件多为减、免诉讼费的,更容易促使当事人和解,这些案件大多及时调解或撤诉结案,履行义务较为顺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对离婚诉讼案件,考虑到家庭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单元,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就是达到家庭和谐、社会和谐,该院审理案件以调解和好为目的,使全院所审结的离婚诉讼案件近半是撤诉或调解结案,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于审理权属、侵权纠纷的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矛盾比较激化,该院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调解,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按诉讼程序进行,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让双方认识明了各自的诉请、抗辩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而后进行调解,效果较好。
对个别影响较大的案件,该院审理时更是将调解作为重中之重。如该院西城法庭审理的一起涉及外地投资企业的侵权案件,当事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还涉及该市投资环境问题。法庭受理该案后,对整个案情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决定由副庭长主审,庭长亲自把关,并及时向院审判委员会汇报,以最快的速度审结此案。虽然一方当事人不服上诉,但经二审维持原判。为此,当事人敲锣打鼓到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