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出狱后运输毒品 二进宫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5-11-25 08:36:1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刘海洲)因犯抢夺罪被判入狱,刚被释放,运输毒品再次被抓。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

    唐某是湖南省人,因犯抢夺罪于2010年12月10日被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2014年10月24日,因减刑被提前释放的唐某,在广东惠州通过客车将一包毒品托运至河南省邓州市汽车站,由张某接到货后将毒品带至新野县,被新野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毒品是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191.44克。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1月25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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