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你知道吗—— 拘禁自己的老婆也是犯罪

发布时间:2015-11-25 10:06:05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那么,关于家暴,你了解多少?婚姻中遇到家暴该咋办?看看下面几个案例,听法官怎么说。□东方今报记者 刘羽 通讯员 郑荣敏 王彬

    【案例一】

    拘禁自己的老婆也会获刑

    桐柏县某乡的刘易新(化名)常年在南方打工,妻子魏小红(化名)在家照顾公婆孩子、照看耕地。

    2013年春节前夕,刘易新在饭局上听到一酒友说:“这桌有个人,他在外头辛苦,可挣的钱都让他媳妇在家养汉子了。”仅凭这句“酒后闲言”,刘易新竟怀疑妻子。回家后,他开始旁敲侧击,可魏小红没反应。气急了的刘易新就将魏小红捆绑起来拷问。在被拘禁的3天里,魏小红被刘易新变着法虐待。后来,魏小红逃脱并报警。

    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易新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王飞舟说,本案被告人刘易新仅凭酒桌上的一句闲话,就怀疑妻子有外遇,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并对妻子进行身体伤害,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王飞舟建议,夫妻之间在确保互相忠诚的基础上,应注意沟通,避免互相猜忌。同时,夫妻一方如发现对方不忠,应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处理。

    【案例二】

    不堪忍受长期折磨 妻子杀死丈夫

    童秀(化名)和闫明(化名)是夫妻。婚后,童秀发现丈夫闫明嗜赌、懒惰,俩人为此常吵架。闫明还经常打童秀。

    2012年4月的一天,闫明再次向童秀要钱赌博,童秀不给。俩人就相互推搡。推搡过程中,闫明恰好被卡在床与铁大门的缝隙中无法起身,不断挣扎,并咬伤了童秀的手指。童秀受伤后,想起平日所受委屈,便扼住闫明的脖子,直到他窒息死亡。

    童秀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最终,她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官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孙锐说,虽说闫明存在过错,但童秀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该剥夺他人生命。孙锐建议,如果婚姻一方发现另一方有恶习,应尽可能说服教育,如果无可救药,要及时对婚姻客观评价,实在不行可以选择离婚。如果遭受家暴,要坚决制止,或通过妇联等协调,也可报警。

    【案例三】

    冷暴力也是暴力  可以起诉离婚

    张毅(化名)和刘春(化名)是大学同学,俩人在校园相识、相恋。毕业后,张毅通过考试进入南阳市内一事业单位,老家在豫北的刘春放弃家里安排好的工作,毅然跟着张毅到南阳发展。

    婚后,没有工作的刘春与婆婆在很多方面有分歧。张毅起初还从中调和,但慢慢地便开始偏向自己的亲娘。后来,只要出了问题,张毅就指责刘春。再后来,张毅和刘春陷入冷战。

    2015年3月份,刘春到法院起诉离婚。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法官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尹庆文说,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独生子女的自我思想、婆媳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认知分歧等,都是婚姻不幸和出现家庭冷暴力的直接诱因。

    尹庆文建议,丈夫要切实担负起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帮助妻子更快融入自己的家庭,面对母亲与妻子的战争要学会从中“斡旋”,实在不行将二者进行“物理”分离也不错。妻子也要学会扮演好儿媳、妻子、母亲等多种角色。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1月25日东方今报》14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