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赖账撕欠条 起诉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5-11-30 08:54:03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宋豫 吴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新野人赵某却趁出借人不备,撕毁借条企图赖账。新野县法院审结一起纠纷案,判决被告赵某返还原告孙某借款。

    赵某与孙某系好友,赵某借孙某钱款后一直未偿还,孙某多次索要未果。2015年4月,孙某与朋友携欠条一起到赵某家中索要欠款。赵某称自己有眼疾,让其女帮忙念一念欠条上的内容,在其女念欠条的过程中,赵某将欠条一把夺过并撕碎。孙某未能及时制止,无奈收好捡回欠条碎片。看着赵某如此无赖,孙某气愤不已,为了要回欠款,孙某将赵某告上法庭,并将欠条碎片拼接后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新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赵某一直辩称原告所持欠条系伪造,但无相反证据予以证实,且其撕毁欠条的行为,在客观上亦证实原告所持欠条并非伪造的事实,对于被告的辩解理由法院未予采纳。原告请求被告返还欠款于法有据,应当得到支持,遂判决被告赵某返还原告孙某借款3万元。6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1月30日《南阳日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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