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审理涉农民工案

  发布时间:2015-12-01 16:26:52



   12月1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案。拉开了南阳两级法院院长审理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的序幕。

    2014年6月27日,原告寇某在为被告李某、任某夫妇建房施工过程中,被高处掉落方木砸伤至损。后寇某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8万余元。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中,庞景玉院长认真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对案件细节、双方存在的分歧及疑点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在法庭调解阶段,因双方存在一定分歧,合议庭经合议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决定暂时休庭,庭后对该案做进一步的调解。

    据了解,此次庭审是庞景玉院长今年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二起案件。此前,其曾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南阳中院其他班子成员也将陆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涉农民工权益保护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相关案件,通过院长开庭的示范效应,切实提高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的认识,扎实推进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院长亲自参与办案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为法官责任制及新型合议庭改革探索了经验。

责任编辑:赵 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