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副院长葛庆河担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案

  发布时间:2015-12-02 10:35:37



    12月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庆河担任审判长审理了宗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南阳、方城两级法院部分刑事审判法官及南阳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员等20余人观摩旁听了案件审理。

    本案由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中信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刑事审理程序规定,规范有序地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围绕本案争议问题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合议庭在法庭调查后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案件事实得以查清。经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今年以来,南阳中院坚持把“院长带头办案”作为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和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积极倡导院领导主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着力提高院领导的司法办案能力,有效推进了院领导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同时,为其他法官学习如何驾驭庭审、把握开庭流程和开庭技巧做好了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了院领导指导审判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了全市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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