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院长贪污受贿108万余元获刑17年

  发布时间:2009-08-24 09:07:11


在病房里开庭审理郑州市中心医院原院长(正处级)卢金镶因贪污、受贿1086903元一案,81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卢金镶有期徒刑十七年,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卢金镶在199810月至案发时担任河南省郑州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正处级)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郑州中心医院开发建设“鑫隆华园”中,采取指使他人做假帐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556903元,据为已有;20039月至20093月,先后10次接受新郑个体建筑商靳某送给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3万元,用于自己平时开支及医院个人集资。

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卢金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对于犯罪所得人民币1086903元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书下发后,卢金镶表示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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