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三年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发布六起典型案例,并现场解答记者提问。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电台、南都晨报、大河网、新浪网等十余家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2013年以来,唐河法院共受理涉卤肉、蛋糕、馒头等食品安全类犯罪183件,其中受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87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96件。唐河法院一方面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从严打击食品犯罪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从业者诚信经营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召开相关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向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优化食品安全监管环境。同时,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民商事及行政类诉讼简化程序、快速执行,畅通维权诉讼通道,降低维权成本,让群众能够及时主张、维护自身权利,同时加大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成本。
据唐河县法院副院长袁方介绍,唐河法院受理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在馒头、油条、包子、猪蹄、蛋糕等群众日常餐饮食品中添加、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看似情节较轻,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危害了不特定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三年来的多措并举已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度受理的案件中,此类案件数量已经大幅度减少。特别值得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注意的是,2015年度受理的在保健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犯罪案件数量明显攀升,目前已达五十余件,需要大家共同关注、共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