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吕文杰
为庆祝村里关帝庙修建成功,张某特意购买了烟花燃放,没想到点燃的烟花没有升上天空,而是在地面爆炸,导致赶集的祖孙二人被炸伤。
12月1日上午,卧龙区法院安皋法庭来到谢庄乡掘地坪村,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200多名村民、学生顶着寒风,围坐在法庭前旁听。最终,法庭以调解的形式,给这起纠纷案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祖孙俩赶集受波及
今年6月28日上午,卧龙区谢庄乡李某,领着孙女许某到掘地坪街赶集,在街上恰遇张某燃放烟花庆祝关帝庙建成,便上前观看,烟花陆续升空爆炸,但是突然一支烟花筒倾斜倒在地上后炸开,四溅的火花落在李某、许某的头上。很快,人们把两人送进了医院。经检查,李某颈部及胸部烫伤,且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许某脸部、口部中度烧伤。
李某、许某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张某出了19600元,之后再也没有给钱。为此,李某及许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214元。
监护人是否担责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是:一是原告受到的损害与被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二是小女孩的监护人是否存在过错。在向法庭举证环节,原告的证人殷某说:“当时我跟李某站在一起,且李某抱着孙女离得远。烟花倾倒,转几圈才朝这边炸过来。李某和孙女是被烟花炸伤的。”而另一位证人袁某也说:“我们看到烟花往西边飞去,李某他们就站在西边,后来她抱着孙女哭着过来了。”
被告张某则表示放烟花之前,已经站在台子上说了放烟花的注意事项,特别强调了带孩子的更要注意,放烟花时又说了一遍。当时,还有几个人在现场维持秩序。张某称,他们是在围观群众远离现场和符合安全的条件下,才开始燃放烟花的。
随后,张某还出示了两张小票,证明自己已经为李某、许某治疗垫付了19600元。
法官调解息纠纷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除之前支付李某、许某的19600元之外,三日内再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2000元。
庭审后,审判长王春旭又在庭审现场以案说法,他提醒说,为增添喜庆气氛,燃放烟花爆竹助兴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选择宽敞、空旷的安全场地或者在平坦的硬地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由成年人陪同,防止意外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