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信用卡透支后应按时还款,否则不但要还清欠款,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0月28日,某银行工作人员到王某的单位推广信用卡,王某就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办理后一直使用,并多次透支。截至2015年5月7日,王某共欠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55561.61元。银行多次向王某催收透支钱款,在第二次催收超过3个月后,王某仍未还款,遂将其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还款。2015年5月25日,王某结清了全部欠款,6月3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