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王 彬 王 妮
“没想到俺这案子居然是院长亲自审的,法院这样为咱农民工撑腰,这下心里更有底气啦!”12月1日下午,家住邓州市腰店乡的寇某在签收调解书时,激动地说。实际上,昨天记者获悉,我市法院院长开庭审案早已不是新鲜事了。
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审理涉农民工案 本报记者 王 勇 摄
院长开庭审理农民工受伤索赔案
12月1日上午的南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像往常一样,秩序井然。在第四审判庭,一场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正在井然有序地进行。和其他审判庭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审判长是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
2014年6月27日,被上诉人寇某受上诉人李某和任某雇用为其粉刷房屋,在粉刷过程中被高处掉落的方木砸伤。经鉴定寇某构成九级伤残,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寇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和任某赔偿寇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李某和任某不服,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双方围绕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第二被上诉人李某作为拆除方木致使寇某受伤的直接关系人,应否承担责任等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
耐心调解农民工拿到赔偿款
在法庭调解阶段,上诉人李某和任某同意支付赔偿,但希望被上诉人也能承担部分责任。但被上诉人寇某可能是对“调解”的概念存在误解,一再表示不同意调解。最终,在审判长庞景玉院长的耐心解释下,寇某同意法庭主持对该案进行调解。
考虑到该审判庭当天上午还有3起案件需要审理。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当天下午再对本案进行庭后调解。
“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程序规范严谨,当事人表达意见充分有序,我这也是有幸‘顺道’学习了一场示范庭。”某律师事务所的徐玉磊律师因为当天后半时也有一起案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就顺便坐下来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下午2点半,庞景玉院长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准时来到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明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上诉人李某和任某同意于明年1月22日前,分两次支付寇某共计7万元,逾期不履行义务寇某可按原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原以为调解会让我做出很大让步,现在看来调解更利于俺尽快拿到钱呀!”寇某在调解结束时,紧握着民一庭庭长朱宜山的手,不好意思地说。
院长办案在全市法院已成常态
其实,院长亲自开庭审案在南阳早已不是新鲜事了,此次庭审也已是庞景玉院长今年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二起案件。此前,他曾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
今年9月23日,内乡县法院院长柳殿奎也曾担任审判长,在该县瓦亭镇人民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1000余名当地群众闻讯旁听了那次案件的审理。
据了解,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意识增强和立案登记制实施等原因并存,全市法院受案数与往年相比增长了近30%,“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为此,南阳中院和社旗县法院推进了新型合议庭建设,将院领导及综合部门法官编入合议庭办案,内乡和卧龙等法院建立“院庭长办案”及“审委会委员审理案件”工作机制,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案件猛增给法院带来的压力。同时,院长亲自办案也是落实司法改革,实现优质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必然要求,院长亲自办案也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所在法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积极性,提升了案件了质量。
据统计,截至12月初,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共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1132件,其中“一把手”院长审理案件73件。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