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审理案件73件 “一把手”审案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5-12-10 08:24:15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王彬 王妮)“没想到俺这案子居然是法院院长亲自审理的,有法院为咱农民工撑腰,我们心里更有底气。”日前,家住邓州市腰店乡的寇某在签收调解书时激动地说。

    12月1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一场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正在井然有序地进行。与其他审判庭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审判长是该院院长庞景玉。

    2014年6月27日,被上诉人寇某受上诉人李某、任某雇佣,为其粉刷房屋,在粉刷过程中被高处掉落的方木砸伤。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寇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和任某赔偿寇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李某和任某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在法庭调解阶段,李某和任某同意支付赔偿,但希望寇某也能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在庞景玉的耐心解释下,寇某同意法庭主持对该案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经过庞景玉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任某同意于2016年1月22日前,分两次支付寇某共计7万元,逾期不履行义务,寇某可按原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是全省法院第七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所有院领导都要选择合适的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开庭审理,推进此类案件得到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法院院长亲自开庭审案在南阳早已不是新鲜事。9月23日,内乡县人民法院院长柳殿奎担任审判长,在该县瓦亭镇人民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蔡某、杨某涉嫌拐卖儿童案,千余名当地群众旁听。

    据统计,截至12月初,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共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1132件,其中“一把手”院长审理案件73件。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2月10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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