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 两级法院开展院长办案活动 让农民工维权更有底气

发布时间:2015-12-14 08:34:14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吕文杰

    “没想到我这案子居然是院长亲自审的,法院这样为咱农民工撑腰,这下心里更有底气啦!”12月10日,家住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的孙静在签收调解书时激动地说。

    院长主持审理

    农民工讨薪案

    12月10日上午,在市中级法院第四审判庭,一场农民工讨薪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和其他审判庭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审判长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铁松键。

    2012年11月15日,孙静与程某签订劳务施工承包合同一份,由孙静承建程某承包的邓州市陶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外粉刷工程。施工面积经该工程项目部技术人员认定共计3436.27平方米,合同约定价格每平方米48元,总价款合计16.49万元,程金良支付11万元后尾数三年多仍未给付。

    程某称:邓州市陶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外粉刷工程虽系被上诉人孙静实际施工,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对合同价款双方当时口头约定按市场价每平方米38元,并非合同约定的48元。

    耐心调解

    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在法庭调解阶段,上诉人程某认为自己虽然应该支付孙静剩余的尾款,但应该按照每平方米38元支付。而另一边的当事人孙静也对调解的概念存在误解,一再表示不同意调解。审判长铁松键耐心向孙静解释调解的好处,孙静同意法庭主持对该案进行调解。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明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程某同意按照每平方米45元的价格,除去已经支付的11万元,还应支付4.46万元给孙静。

    两级法院领导

    办案已是常态

    其实,院长亲自开庭审案在南阳早已不是新鲜事了,此前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曾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而今年9月23日,内乡县法院院长柳殿奎也曾担任审判长,在该县瓦亭镇人民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1000余名当地群众闻讯旁听了那次案件的审理。

    据了解,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意识增强和立案登记制实施等原因并存,全市法院受案数与往年相比增加了近30%,“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为此,南阳中院和社旗县法院推进了新型合议庭建设,将院领导及综合部门法官编入合议庭办案,内乡和卧龙等法院建立“院庭长办案”及“审委会委员审理案件”工作机制,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案件猛增给法院带来的压力。同时,院长亲自办案也是落实司法改革,实现优质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必然要求,院长亲自办案也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所在法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的积极性,提升了办案质量。

    截至12月初,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及审委会委员共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1132件,其中“一把手”院长审理案件73件。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2月14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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