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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侯祎斌 吴雪敏)因父亲中午回家太晚,两个女儿一气之下把自家锅砸了,被回家的父亲一顿暴打。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父亲申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4年4月4日中午,新野县施庵镇的申某从工地上干完活回到家中,发现厨房里的铁锅被砸得稀烂。原来,申某的两个女儿因为父亲中午回家太晚,在家等得又饿又气,于是一怒之下砸了铁锅。申某见此不由分说,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就打两个女儿。9岁的大女儿拔腿就跑,6岁的小女儿被父亲抓到后一顿毒打,造成全身上下多处淤青,皮下出血,且右耻骨下肢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而申某并没有注意到孩子一瘸一拐的伤情,而是第二天照常去工地干活。学校老师发现孩子的伤情,告诉了孩子的姨奶杨某。杨某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后,到派出所报了案。
据了解,申某成长经历特殊。申某户籍在陕西省安康市,家境贫寒,父母早亡,自幼跟着姨妈杨某来到河南。成家后,妻子又因家庭贫困离家出走。申某靠在工地干活来养家糊口,因而少有时间去了解孩子。申某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遇到问题都是简单地打一顿了事。可两个孩子是越打越顽皮,甚至有意与之作对,申某就一次比一次打得狠。
新野县法院少审庭庭长鲁丽君认为,在教育孩子时一定要讲究方法,简单粗暴的打骂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判决生效后,鲁丽君到申某所在的村委进行了走访,通过基层组织和四邻建立监督网络来防止申某再次毒打孩子。同时也对两个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她们理解大人的艰辛,早日长大懂事,为家庭做一些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