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抢劫45元 俩年轻人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5-12-21 09:04:0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两个年轻人实施抢劫。其中一人被抓获刑,另一人逃脱,两年后投案自首。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8月25日凌晨1时30分,董某和黄某(已判刑)在卧龙区陆营镇中心大街某网吧内,看到王某离开网吧便骑上摩托车尾随,在陆营镇中心大街和文化路交叉口处将其拦下,并对王某进行殴打,抢走现金45元和黑色手机、身份证等物品。案发后,黄某被抓判刑,董某逃脱。2015年4月29日,董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伙同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2月21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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