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以“司法为民,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探索民事审判工作创新思路,加大和谐调解方法,穷尽一切调解手段,八成民事案调解结案。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286件,其中撤诉调解结案1123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83.7%,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新野法院始终把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坚持庭前调、庭审中调、庭后判调,下发判决前调的四快调解措施。邀请当事人所在街道、村民委员会的民调人员参加协助调解,对案件简单争议不大的,可以即立即调即结,避免当事人参加后来的庭审而激化双方对立情绪,对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论证等活动,使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胜负心中有数。在庭审后通过法官辩法析理,晓之是非,力促双方和解。
新野法院在调解中,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和法官中立原则,做到情理法结合,营造和谐调解的宽松气氛,坚持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