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专门驱车来到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刘某的家里,将执行来的11万余元工钱送到他手中。
2014年,刘某组织二十多名农民工一起到杨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竣工后,杨某却没能及时支付工人们的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今年7月刘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所欠农民工的工资,并承担违约责任。西峡法院受理此案后,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对此案快立快审,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杨某在两个月内支付刘某103000元,并赔偿刘某损失3000元,逾期则另加赔偿7000元。调解文书生效后,杨某仍未按时履行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杨某,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为农民工兄弟讨回血汗钱。考虑到刘某因干活时意外摔伤腰椎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决定亲自登门为他送去执行款,拿到工钱的刘某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太谢谢你们了,这下我给兄弟们可以有个交代了,大家也能过个安稳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