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妻离子散 怒殴情敌

发布时间:2016-01-07 08:43:57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到村中小卖部里买东西,意外遇到多年没见并导致自己妻离子散的同村村民,遂引发厮打。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5年3月12日,吴某到村中的小卖部买东西,遇到多年不见的同村村民吴某乙。想到自己的妻子曾和吴某乙在一起厮混多年,导致自己家庭破裂,吴某冲上去打了吴某乙两个耳光,随后二人扭打在一起。厮打过程中,吴某将吴某乙左肩打伤。

    案发后,吴某外逃,于2015年7月7日在新疆被抓获归案。2015年7月13日,吴某与被害人吴某乙达成调解协议,吴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吴某乙医疗费等各项费用4.8万元,并取得了吴某乙的谅解。

    经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月7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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