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为了27名农民工及早拿到工资

发布时间:2016-01-15 08:43:01



淅川县法院院长魏建国担任审判长审理涉27名农民工案件。


原告方代表与代理人在法庭上进行陈述。


被告方交换意见。

    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看到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该案审判长、淅川县法院院长魏建国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笑容。

    2013年,淅川县某陶瓷有限公司在实施住宅小区改造时,将该工程发包给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魏某为项目工程负责人。同年6月,魏某通过董某找到原告舒某、李某、靳某、姬某等27人为该工程施工,并约定和项目进度挂钩的工资和工资偿付办法。2015年2月,魏某在支付了部分劳务款后,还欠396787元未支付。

    11月3日,27名农民工委托舒某、李某、靳某、姬某作为4个小组诉讼代表将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魏某、董某起诉至淅川县法院,要求支付下欠劳务报酬共计396787元。

    面对涉案人数多、跨度时间长、部分农民工欠条丢失等情况,该院迅速启动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由魏建国担任审判长对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

    为确保27名农民工能够及早拿到工资,合议庭将重点放在了调解上,并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最终,经过5次调解,两次庭前会议,当庭调解成功。被告魏某同意在2016年1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20万元,剩余196787元于同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月15日《人民法院报》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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