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司法改革下的“卧龙法院样本”

发布时间:2016-01-15 09:00:20


    □南阳观察记者李文超本报通讯员丁清凌

    核心提示

    “现在结案的速度快多了,我的案子用了不到俩月就结案了,以前可不得个四五个月。”2015年12月18日刚从卧龙区法院拿到判决书的郭某说,自己的案子是发还重审的案件,这次审判是由法院领导组成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判效率很高。

    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制度是卧龙区法院探索出的司法新模式,旨在解决“审而不判”、“合而不议”的弊端。让担任审判长的审委会委员全程参与审案,在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也调动了审判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主审法官负责制 审者有其权

    “这个重审的案子只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而且真正做到了审而能判、审者负其责。”卧龙区法院副院长赵清来感慨道。去年9月份,赵清来作为主审法官审理了一起医疗纠纷,劝导当事人对二次手术治疗费另行主张,使案件得以快速审结。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遇到的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一边是案多人少,一线法官办案量大,负担重,审而不判,办案人员职业尊荣低,流失严重;一边是院长、庭长只审批案件,不亲自办案,判而不审,案件容易出现“人情案”甚至“错案”。

    改革前,卧龙区法院有96名法官,真正从事审判的法官只有79位。2010年开始,卧龙区法院党组尝试审委会委员担任发还重审案件审判长制度,审委会委员要“坐堂”审案,发挥其专业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特长。

    2015年,该院又制定三级主审法官负责制,集全院之力打破庭室界限,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法官,组建28个审判执行团队,实现审判执行新型合议庭全覆盖,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截至去年11月,卧龙区法院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共办结案件608件,提前一个月实现全年人均结案45件的目标任务。

    主审法官工作室 荣誉与责任并重

    2015年12月3日,主审法官王慧工作室审结了一件因网购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有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后,作为法官的荣誉感大大增强了,但是使命感和责任感也更重了。”在王慧工作室,主审法官王慧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室成立不到一个月,已经办结了30多起案件,发挥团队力量形成合力,大大提高审案效率。

    2015年,卧龙区法院探索开展以主审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主审法官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配置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由工作室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判决,并对审判结果负责。目前,卧龙区法院已成立5个主审法官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年均审案将超过300件。

    “荣誉感多了,压力也大了,倒逼着我们去学习。”走进付新工作室,主审法官付新正在看一本崭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付新告诉记者,以前自己只负责审理案件,最终的决定权在审委会。现在成立工作室自己担任主审法官,不仅要对案件本身负责,还要对自己的工作室和团队负责,肩上的担子重了,每天都在给自己充电。

    “我办公室的书都快被他们‘偷’完了。”赵清来笑着说,主审法官负责制和主审法官工作室制度实行之后,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升,办案热情和学习氛围也空前高涨,使得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新形势下,卧龙区法院的改革之路依然面临诸如法官的个人素质亟待提高、经费保障薄弱、晋升机制未完善等难题。“改革的路必须稳步走下去。下一步将及时分析研判深化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审判实际,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为基层法院改革做好先行先试!”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充满信心地说。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月15日《河南日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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