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这起伤害案 缘于狗叫声

发布时间:2016-01-27 09:01:28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丁清凌 杨 萍)因为狗叫,邻里二人大打出手,其中一人被打成轻伤。近日,卧龙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者尹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7月19日11时许,王某经过尹某家的葡萄地时,尹某家养的狗不停地叫。王某随手从地上捡起几个土疙瘩,砸向尹某家的狗。这一幕正好被尹某看见,就走过去与王某争吵。二人越吵越凶,竟动起了拳头。尹某一拳打到王某面部,致使王某鼻骨尖骨折、右侧上额骨额突骨折。经鉴定,王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尹某的犯罪性质、后果、认罪态度、积极赔偿王某损失且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④3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月27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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