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狗叫引发厮打 伤人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1-27 09:19:0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丁清凌 杨萍)因为狗叫声,邻里两人大打出手。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5年7月19日,王某经过尹某家的葡萄地时,尹某家养的狗不停地叫,王某遂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砸向尹某家的狗。尹某看到后与王某发生争吵,随后两人发生厮打,在厮打中,尹某将王某面部打伤。经鉴定,王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尹某的犯罪性质、后果、认罪态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1月26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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