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快速处置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6-02-02 09:36:27


    1月31日上午,雪花飘飘寒风凛冽,时值星期六休息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快速行动,积极应对,成功处置一起涉及农民工案件,依法对欠款单位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价值2500万元的财产进行了查封。

    2014年12月31日,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协议,协议上约定“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厂项目的三栋商住楼发包给河南省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并约定,该工程由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垫资到工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支付原告已完成工程款的85%,每栋楼分别计付”但是工程已封顶多日,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支付工程款,致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所聘用的4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无法支付。无奈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一纸诉状将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起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案件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后,由于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无钱缴纳诉讼费,经院领导批准,准予缓缴案件受理费161800元。案件受理后,院领导非常重视,经合议庭合议认为,应将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的现有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防止被告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将资产转移。根据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卧龙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冻结被告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2500万元或查封、扣押与其价值相等的其他财产。1月31日星期六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十余名司法工作人员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清来的带领下冒着风雪驱车几十公里,来到位于南阳市龙升工业园区的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对其价值2500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保全。被告南阳市菲奴维特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表示先予支付20万元。

    近年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各类诉讼案件,坚持“快保全、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突出优先原则,保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受偿、优先支付”的绿色通道,受到了卧龙区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一直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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