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依法对骗取他人财物的郭金英、袁秀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中童镇的郭金英和袁秀云听说河南省西峡县丰饶物美,容易赚钱,就结伴坐车到西峡县打工,不料几个月过去工作还没着落,钱却快花光了,两人不甘心就此落魄的返回家乡,就谋划着“弄点钱再走”。郭金英取出以前在地摊上买的假黄金项链,和袁秀云一起来到西峡县城的宝利来钻石店,对店员谎称项链样式陈旧,久置无光泽,想要换成新首饰。两人挑来拣去将首饰选好,不料郭金英又反悔,声称不划算不想换了,袁秀云在一旁假意相劝,如此三番迷惑了店员,二人成功将63克重的假项链,骗取了店内5件重达52.77克的黄金首饰,价值12137元。后两人准备坐车返回家乡时在车站被店员追上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金英,袁秀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黄金项链换真黄金首饰的方法,骗取他人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所骗财物也已返还被害人,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