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我到案件庭审现场协助录制节目,法庭正在审理一个涉嫌组织考试舞弊罪的案件。庭审结束前,一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说:“我是一名本科毕业生,正在复习准备考研,到南阳来看皮肤病时,朋友说让我帮个忙,每天还能给200元钱。后来我知道是帮助考试舞弊时,虽然知道不对,但没有拒绝,就因为贪小便宜,无原则讲义气,使自己触犯了法律。我以后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请法官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
这起案件中有六名被告人,有的小学未毕业,学历最高的是大学本科。几人都是在网上找兼职或是经朋友介绍相识,通过QQ在网上联系,在一个县城的事业编考试中,借助高科技手段,通过无线传输帮助考生舞弊。该团伙组织较为严密,分工明确,有的负责发名片、签协议,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传输答案等,但天网恢恢,考试尚未结束就案发被抓。
在庭审中,几名被告人追悔莫及,都说是因为自己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漠、不懂法,贪小便宜才犯了法。我注意到,在旁听的人员中,有几名妇女从庭审开始一直到结束,都在不停地擦眼泪,我猜测这几名妇女应该是被告人的至亲。作为一名法官,我经历了多次案件的审理,看着并排站着的六名被告人,我的心里仍然是五味杂陈,他们大都不到30岁,其中的两人刚刚大学本科毕业,才踏上社会,就误入歧途,面临被判处刑罚、失去自由的处罚,怎不令人痛心!也许他们刚开始只是想挣点小钱,也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但终因存侥幸心理,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法律是严肃无情的,无论是谁,不管你是否知法、懂法,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触犯法律,得到的必将是严厉的惩罚。由此,我认为,一个人要想在世间立足,平安度过一生,法律是一生必修课,无论你的地位高低、财富多寡、知识是否渊博,你只有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如果逾越界线,你将失去自由乃至生命。
为人父母者,应为孩子上好人生的第一堂课,告诉他们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永远不能做的;育教者学校,不论是小学还是大学,法律课应该贯穿始终;走上社会,法律课仍是自己的自修课。即使你须发皆白,仍须不断学习,法律是我们一生的必修课,唯此,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新野县法院 赵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