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新兵)近日,社旗县法院受理一起关于讨要“赌债”而非法拘禁他人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李某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定罪获刑。
赵某筹借10万余元来赌博,结果欠下了累累赌债,于是便四处躲藏。去年7月25日晚,王某和李某以索要65万元赌债为由,强行将赵某带到社旗县苗店镇苗店街,将其拘禁在一处民宅里,长达9天。8月3日中午时分,因赵某找到朋友担保还款才获得自由。在得到“获释”后,担惊受怕的赵某在家人劝导下,无奈报警求助。王某、李某潜逃几个月后,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