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两个孩子玩弹弓 伤了眼睛

发布时间:2016-03-02 08:54:19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侯祎斌 钮强忠)两个孩子在玩耍时,一人眼晴被伤,家长为赔偿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可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近日,经过新野县人民法院的努力,案件当事人终于交付了执行款。

    田某和黄某同为新野县樊集乡某村村民。2012年2月19日,黄某8岁的儿子小刚(化名)用弹弓将田某6岁的女儿小萍(化名)左眼打伤。田某一家最终遵照医嘱给小萍植入了义眼,经过鉴定其伤情已经构成五级伤残。田某向法院起诉后,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应赔偿田某各项损失19万余元。

    虽然赢了官司,但由于黄某一家外出无法联系。于是,法官们在春节期间蹲点守候,在黄某回家过年时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近日,黄某一家拿出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3月2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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