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书记穆为民对姬海朝事迹作出批示肯定

  发布时间:2016-03-08 10:40:43


    3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委书记穆为民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模范法官、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姬海朝的先进事迹作出批示肯定,号召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掀起向姬海朝学习的活动。

    穆为民书记在批示中说,姬海朝同志26年如一日扎根深山,心系群众,融入基层,倾心为民。他以饱含柔情的爱民情怀、克勤克俭的职业操守、务实开拓的工作作风、无私无畏的高贵气节和无怨无悔的奉献意识诠释了新时期法律工作的要义和民生内涵,展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姬海朝同志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而且是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的杰出代表,是传承雷锋精神的优秀典型,是躬行群众路线的生动典范,是忠诚担当的优秀标杆。希望政法、宣传、组织部门要认真总结姬海朝同志的先进事迹,挖掘其事迹背后的内在动因,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掀起学习高潮,激励、鼓励和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亲民、富民、惠民、安民的实践中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推动南阳加速转型跨越,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从事审判工作26年来,姬海朝始终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守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特别是担任双龙法庭庭长后,秉承“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为民理念,创造性地推出了“车载法庭”审判模式,他和同事开着流动警车下乡巡回办案,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主动和群众打成一片。因长年奔走在大山深处,足迹踏遍了辖区156个自然村、782平方公里的村村寨寨,他被群众亲切地誉为“铁脚法官”、“移动庭长”。2014年,姬海朝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1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6年3月,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责任编辑:赵 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