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如衡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26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大山深处的各个角落,他为方便群众诉讼,创造性地推出了“车载法庭”审判模式,换来的是群众满意的微笑和掌声。他就是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
2012年春天,姬海朝处理一起纠纷时,考虑到当事人之一的王老太年事已高,来回路程较远,他决定用“车载法庭”的形式到王老太居住地现场开庭。他和同事一起驱车行驶3个多小时,来到王老太居住的小山村,搭起了一个简单的审判台。经过姬海朝的耐心调解,王老太当场得到赔偿款2000元。老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周围的群众也心服口服,对这种开庭形式拍手称赞。
“车载法庭”下乡巡回办案,其中的难处苦处,只有姬海朝和他的同事们最有体会。有一年,姬海朝和干警用“车载法庭”办案到傍晚,返回途中,警车被一辆违章大货车撞翻,法庭的一名年轻干警当场遇难,姬海朝和其他两人也身受重伤。
躺在病床上,想着牺牲的年轻同事,“车载法庭”还要不要继续进行下去?姬海朝痛苦地思考着。妻子抹着眼泪劝他回到法院机关上班。姬海朝最终还是选择继续留在“车载法庭”。
多年来,姬海朝和他的同事们利用“车载法庭”巡回审判436起案件,巡回审判率达85%,无一起超审限、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姬海朝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