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组织作弊 6名“枪手”被抓

发布时间:2016-03-18 08:42:47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张延波 何 霞)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纳入犯罪范畴。3月15日,新野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告人张某等6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6月,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在报名现场向考生索要联系方式,并以中信教育为甲方,考生为乙方,先后与40名考生签订了收费为8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考后付款的“包过协议”。

    笔试考试前,张某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并招募赵某等5人,为实施考试作弊进行任务分工,他们向考生发放作弊工具并指导如何使用。7月18日,考试如期进行。张某组织人员窃取了考题并制作答案后,将答案通过一QQ号发送赵某等人。考场的考生通过身上的设备接收考场外传来的答案。

    考试当天,张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④3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3月18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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