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李含印)一男子在网上购买了16瓶纯野生黑枸杞,到货后发现产品是假的。与卖家协商未果后,男子一气之下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邓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10倍赔偿金。目前,该案件被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在受理中。
2015年3月6日,李某在某网上购物商城购买了阿依舍土特产公司纯野生黑枸杞16瓶,共支付1208元。在购物商城的宣传页面上,标明该产品是属于纯野生且含有极其丰富的花青素。收到产品后,李某发现该产品未标注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等信息,也没有合格检验标志。李某要求商城卖家提供涉案的检测报告和证明材料,均被拒绝。与卖家协商赔偿未果后,李某将银川市阿依舍土特产公司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12080元。
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银川阿依舍土特产公司作为食品销售者,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标准代码、贮存条件、生产日期等,故其销售的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原告李某主张10倍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
收到判决书后,被告不服又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