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提高办案透明度,社旗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若干规定》,坚持“三个重视”,认真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工作。截至2009年8月底,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5次,受到人大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一是重视事前协调。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前,主动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联系协调,以书面形式报告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简介、开庭时间、开庭地点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等,对于特殊案件还要简要介绍案发背景和社会影响。
二是重视庭审接待。在审判庭旁听区设置人大代表旁听席,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引导人大代表就座,发放庭审评议表,解答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增加值庭法警人数,确保庭审秩序和代表人身安全。
三是重视意见反馈。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组织召开座谈会,让人大代表就庭审活动中的程序落实、法官表现、庭审纪律、庭审作风以及法言法语的使用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在案件宣判后,及时将案件裁判文书寄送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做到一案一果,一案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