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为了一堆砖 赔了两万元

发布时间:2016-03-28 08:43:4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李鹏鲲)因为邻居在门前空场地上放砖头,进而发生争执将邻居打伤。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赵某和张某两家是邻居,门前有个空场地,两家人都说是自家的。去年5月,张某将自己家砖头堆放在门前空场地上,与赵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双方厮打过程中,赵某用拳头将张某鼻部打伤。经鉴定,张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上颌骨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2级。案发后,赵某赔偿张某2万元。

    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3月28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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