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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 薛超庆)38位农民工干了8个月的活,却一直拿不到工钱,最终被警方刑拘的包工头迫于压力拿出了20多万元工钱,但他的行为还是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4月6日,包工头宁某被宛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宁某在承包一工程中,共拖欠38名民工266012元,经相关部门多次通知,宁某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后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宁某于2015年2月4日被警方刑事拘留,2015年2月9日,其家属将266012元交付南阳市劳动监察保障局。宛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某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且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