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当事人送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16-04-22 08:33:05



     “感谢法院,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们的赔偿款还不知道啥时间才能要回来……”,4月21日上午,在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法院城关法庭院内,一阵霹雳啪啦的鞭炮声过后,两位当事人将两面分别绣有“为民解忧、无私奉献”和“高效服务、热情周到”的锦旗送给法庭庭长陈金波,感激地说。    

    2015年3月9日,原告汪某驾驶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新野县樊集乡陈河村公路处,与樊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樊某及三轮车乘坐人卢某、樊某某、朱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该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原告汪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樊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调解,汪某一次性赔偿樊某、卢某、樊某某、朱某各项经济损失271001元,因汪某的车辆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于是原告于2016年3月15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赔偿款271001元。

    新野县法院城关法庭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思想工作。4月19日又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汪某保险理赔款225000元,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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