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整受案范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6-05-09 08:38:29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王 彬 曲 旭)5月6日,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16年度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要点,并对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案件受案范围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南阳两级法院少审庭除继续审理被告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外,还将受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及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家事案件和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南阳中院少审庭还将审理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的减刑、假释案件。据了解,该调整方案从5月份起在南阳全市法院全面实施,通过调整实现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全面归口管理,将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④3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5月9日《南阳晚报》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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