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阳网
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王彬
南召人老牛刚在方城县法院和南召当地一政府打了一场官司,如今回想整个诉讼过程,他虽说不出“司法为民”、“依法行政”等专业词汇,但却真切地在法庭上感受到了“平等、公正”。
老牛的经历,源于去年南阳市中级法院所推行的一项审判新模式——行政审判异地管辖。该模式实施近一年来,涉及案件不仅让当事人服气,让行政机关有底气,也让法官办案更硬气,取得了三方都满意的效果。
服气:“法院咋判咱都服”
2015年12月,家住南召县四棵树乡的农民老牛决定要打一场官司。因为土地纠纷,他将当地政府及土地部门告上了法庭。可是让老牛感到意外的是,南召的“民告官”官司要到临县的方城去审。
南召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向他解释,市中院出台有“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新规定。
原来,早在2015年5月份,市中院就制定出《关于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本着方便群众诉讼和最大限度排除行政干预的原则,将我市13个基层法院分成了四个司法片区,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彻底分离。异地管辖的案件,原则上要在各个司法片区内进行转圈推磨式审理。当然如果原告坚持要在原地法院审理的除外。
老牛一琢磨,由外地的法院审自己的案子,至少肯定不是坏事,就同意了。法官没理由向着外地政府判案,即便自己最终输了,也服气。在方城县法院开庭时,老牛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县里领导,真切地感觉到了平等和尊严。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老牛所在地政府改变了行政行为,老牛也撤了诉。
据统计,2015年下半年,在全市法院所有实行异地管辖的审判案件中,上诉率由实施异地管辖制度前的62.2%下降到34.3%,案件综合服判息诉率达到98.3%。
底气:“出庭应诉更自然”
“行政案件异地审理,有效消除了当事人认为法院偏袒政府的顾虑,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当事人对政府的压力和指责。”邓州市副市长贺迎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今年2月3日,邓州市政府作为被告的一起行政案件在卧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贺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我觉得这种模式很好,既满足了群众对法院公正办案的期待,从一定意义上说,也还了政府未插手干预法官办案的清白。”贺迎说。
市中院行政庭庭长闫林告诉记者,法院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民告官”难点之一就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难,主要原因还是其对出庭应诉有所顾虑。闫林说,但这一情况在实施《规定》后,有了很大的改观。2015年5月底至今年3月初,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异地管辖行政案件1338件,其中有536件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超过了40%,比同期相比提高了3倍多,且呈逐月上升的势头。
硬气:“办案不再有顾虑”
“以前办理行政案件,即便没有政府领导打招呼,但说实话心里还是没底气,说话还是不硬气。”镇平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曹毅坦言。
曹毅举例说,我们的一个法官以前在基层法庭工作,他曾接手的一个案件被告刚好是法庭所在乡镇,该法官当时就提出了回避要求。他的理由是,乡里领导如果出庭,我审理明显不合适。有的案件如果判决原告方败诉,原告不满意,判决政府机关败诉,又担心被领导批评“不顾大局”。所以,一部分案件就只能长时间进行协调,不仅耗费了法官大量的时间精力,双方还都对法院“和稀泥”的这种做法有意见。
曹毅提到的顾虑,在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后,得到了有效解决。“这样办出的案件不仅有效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可以直接提升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可谓是一举多得。”曹毅笑着说。
2015年,南阳两级法院所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原告方一审判决胜诉率由去年同期的14%提升到了25%左右,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原来的71天缩短到了43天,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