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砸车行窃两盗贼受罚

发布时间:2016-05-10 08:23:47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张延波 翟银奇)新野县的刘某、孙某,趁着夜深人静,连续砸烂多辆轿车的车窗玻璃行窃。日前,新野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刘某、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9月18日凌晨,刘某、孙某驾驶一辆灰色雪铁龙轿车,在新野县城大桥路东段将陈某的轿车车窗玻璃砸烂,盗窃一部三星相机。二人行至溧河路口处,又将赵某的商务车车窗玻璃砸烂,盗走车内的烟酒等物品。随后二人看到高某的轿车停在路边,就砸烂车窗玻璃,将车内两箱酒盗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5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④3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5月10日《南阳晚报》W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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