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法院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为疑难案件“把脉问诊”

  发布时间:2016-05-20 09:58:04



    “逾期交房的认定问题,只要原告未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拿到钥匙,说明被告未如期交房,等于被告违约,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主审法官提出自己的观点。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交接房屋既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也是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该合同中有明确的日期要求原告接收房屋,在房子已经盖好的情况下,原告未及时接收房屋,本身存在过错,不能认为被告违约”。另一主审法官提出的不同的观点。

    5月1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气氛热烈,这里正在召开全体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对48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纠纷一案进行探讨,两名主审法官根据各自的审判经验提出了与对方不同的观点。

    由于该系列案涉及的诉讼主体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于是承办该系类案件的法官提出要求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的申请。经批准后,主审法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讨论的问题及其来源、争议焦点、倾向意见与理由的议题报告,并附相关法条、学界和实务界观点、判例,然后法官联席会议成员平等独立依次发表意见,提出的意见仅供主审法官和独任法官参考。

    社旗县法院主审法官联席会议是为了贯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主审法官遇到复杂、疑难、重大以及新类型案件时,由全院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法官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有助于统一司法尺度,增强主审法官的裁判自信心,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但法官联席会议对研讨的案件不做决定、不出结论,避免侵犯主审法官的裁判权。

    据统计,今年社旗法院共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6次,其中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3次、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2次、全体主审法官联席会议1次,共讨论疑难复杂案件51件,其咨询意见被主审法官采纳率达95%以上,统一了司法尺度,确保了司法公正,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的提升。

责任编辑: 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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