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玩耍被砖垛砸伤 法官调解融邻里关系

  发布时间:2016-05-25 08:50:18


     5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一起矛盾激化案得以顺利调解,被告人当庭支付原告13000元赔偿款,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14年10月5日21时许,13岁的原告乔某博与同龄被告陈某鹏、陈某星在乔某博家所住的楼顶平台玩耍时,因楼顶边沿的砖垛倒下砸伤原告。后原告到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治疗17天,支出医疗费23610.66元。2015年8月26日,经南阳古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的损伤构成九级伤残。现原告请求一同玩耍的孩童及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8112.46元的70%为110678.73元。      

    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抵住情绪很大,如不及时解决矛盾就会激化。在掌握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分别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以证据、事实说服当事人,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赔偿,被告主动承认错误,对事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当事人表示互谅。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3000元,使原、被告抛弃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赵 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