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国和:与时俱进 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6 16:15: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基本问题。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那么,当前我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建设处于何种形势?又该如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长期以来,法院内部存在一种较为模糊甚至错误的倾向,即法院工作的主导线是以审判促思想,凭审判带动法官的意识形态走向。然而,一些法官违法违纪案件,充分说明了,单靠法律精通、业务娴熟、年轻有为这些基本条件和特性,是决然不可能做到与时代同步的,更不可能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因而难免背离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因此,笔者认为,新形势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只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才能确保法院工作不偏离正常轨道,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也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解决法院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现实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坚持把讲纪律、守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大是大非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对于“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西方错误思潮,敢于亮明底线,予以严厉批驳,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有效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近年来,卧龙区法院主动向卧龙委汇报了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机构编制、干警职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卧龙区委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支持,一些困难和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坚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

    司法作风无小事。对人民法院来讲,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司法作风问题的产生,思想根源在于部分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缺乏群众感情,心中没有装着群众,办案没有想着群众。要坚持进行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引导广大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破坏法院形象的不正之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砥砺奋进、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实绩。

    要时刻保持廉洁勤政的公仆意识。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用先进的道德理念培育人、塑造人,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深入开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争先创优、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主题活动。采取任前廉政谈话、案前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教育,利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堵塞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不断巩固网络阵地,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事关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事关人民法院的形象,事关党和国家的法治形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层出不穷,从根本上改变了既有的信息传播格局。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错综复杂、矛盾交织聚合,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司法领域持续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不断挑战我国的政治底线、制度底线、法律底线,涉法意识形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加之移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多样化,单纯依靠传统的宣传模式和宣传手段,对内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信息知情需求,对外也不能适应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并捍卫意识形态主导权的需要,运用全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司法信息传播刻不容缓。

    近年来,卧龙法院深刻把握“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需求,拓展媒体发展和技术发展视野,秉持“互联网+”思维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创新,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产品宣讲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生动实践,旗帜鲜明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共产党的法治主张,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把握好时、度、效,防止被人利用炒作,以实际行动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捍卫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

    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履责能力。

    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制,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所在。2015年,党中央制定出台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制度规定,是对各级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约法三章”。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履行好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加强网上舆论工作的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责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管理的责任。其中,导向和方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主流思想舆论,决定着意识形态的基本面貌;网上舆论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宣传文化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处理复杂而敏感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难点;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这六个方面,互为关联,互相影响,是统一严密的整体工程。履行好六个方面的责任,工作上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不可畸重畸轻,顾此失彼。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要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担当作为,要聚焦维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两个方面,放大正面声音,澄清负面声音,引领整合队伍思潮,有效凝聚队伍共识。要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注意抓案例、抓典型,好的要学习推广,出了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责问责,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坚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通过严格的追责问责,使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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