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盗窃落法网 四名四川籍男人受审

  发布时间:2009-09-04 16:30:10



四名被告人正在接受法庭审判

购买毒品海洛因不但自己吸食,还卖给他人,并唆使他人进行盗窃,用盗窃所得财物与其换取毒品。93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女古、徐当惹、被告人苏史日,系四川省雷波县人,被告人阿子次黑,系四川省布拖县人。

20095月至20096月,被告人徐当惹伙同被告人徐女古多次到西安市以每克380元至40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海洛因共计4 8,所购毒品除部分自己吸食外,其余卖给被告人苏史日、阿子次黑、勒则(另案处理)吸食。

2009626日至29日凌晨,被告人徐当惹、徐女古、苏史日、阿子次黑等人预谋后窜至南阳、内乡等地实施盗窃,被告人徐当惹、徐女古唆使被告人苏史日、阿子次黑、勒则等以盗窃所得财物与其换取毒品吸食。其中,被告人徐当惹、徐女古、阿子次黑、苏史日共参与盗窃5次、未遂1次,盗窃财物总价值共计6705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当惹、徐女古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徐女古、徐当惹、苏史日、阿子次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徐当惹、徐女古的行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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