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为了30万元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6-06-13 09:00:44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阳网

    本报记者 赵黎

    “印象中,为了王某的案件,我来回跑淅川、南阳不下10趟,而且每次都是早上5点就出发。”谈起王某申请执行唐某拖欠工资款一案,处理此案的西峡法院执行局法官南娟锋一边回忆一边娓娓道来。

    几年前,唐某在西峡县承包某处工程,西峡本地人王某为其招揽务工人员33名。工程结束后,唐某却以工程质量没有通过检测为由,一直拖欠王某等工人劳务费30多万元。王某出于诚信,替代唐某把30多万元的工资垫付给同村的老百姓,自己则拿着30多位村民的“工资白条”一直向唐某主张,但唐某一直推诿不给。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西峡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工资款33.4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唐某一直未履行,王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法官南娟锋接到案件后,向王某仔细了解被执行人唐某的情况。让人无奈的是,王某除了知道唐某的电话以及老家在淅川的情况外,其他一无所知。南娟锋马上拨打唐某的电话,表明其身份后,唐某以太忙不在家为由挂掉电话。之后,南娟锋不厌其烦多次拨打唐某的电话,唐某却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今天说在这里,明天说在那里,不仅不到法院,还拒绝提供其具体地址。而此时王某因为垫付了30多万元的工资款,再加上家里老人生病、女儿上大学,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急需该笔资金来渡过难关。

    南娟锋知道此情况后,下决心一定要把此案执行到位。他多次到淅川县公安局进行查询,并一一比对,终于了解到唐某属于淅川移民,但其具体搬迁到哪里又是一个未知数。南娟锋又到淅川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经多方打听,终于得知唐某搬迁至宛城区境内,且其大儿子即将结婚。南娟锋有了主意,在唐某儿子结婚前第三天对唐某进行约谈,但在执行现场,唐某态度恶劣,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南娟锋决定对其进行司法强制拘留措施,让其不能参加儿子的婚礼,以此来对唐某进行施压。唐某的两个儿子很快出面为其担保,声称在婚礼举行后的两个月内一定还钱,还为法院出具了保证书。南娟锋考虑到结婚是一家人的大事、喜事,从大局出发,同意对唐某暂不采取强制措施。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在此后的两个月内,唐某非但没有履行义务,还和法院玩起来了“猫抓老鼠”的游戏,每次打电话或者到现场均找不到唐某及其两个儿子的身影。南娟锋只好多次趁早上6点钟赶到唐某家中,却也是大门紧闭,根本找不到唐某一家人的身影。南娟锋不畏困难,又想出主意,决定追加唐某两个儿子即担保人为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查控手段,查询到唐某不到20岁的二儿子有银行存款38万元,当即对此款进行冻结和扣划。同时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罪,准备把唐某的行为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和起诉。此时的唐某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交纳罚金,此案终于得以全部执行完毕。9

责任编辑: 赵 娜    

文章出处:2016年6月13日《南阳日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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