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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晶雅 王爽)日前,袁某与妻子一起将一面锦旗送到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手中,对法院执行干警为其执行回35万余元欠款表示感谢。
袁某经人介绍与贾某相识,从2013年4月起,贾某多次向袁某借款共计30万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据,约定月息2分。到期后,贾某归还了1万元后便没了消息。无奈之下,袁某将贾某诉至法院。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贾某10日内偿还原告袁某借款本金2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贾某并未按期履行判决,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贾某联系无果,贾某的两个儿子愿意为贾某作出担保并保证两个月内归还。到期后贾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遂决定追加贾某两个儿子为被执行人,并查询到其二儿子账户上有近40万元存款,当即将此款冻结,并予以扣划。贾某得知后,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办理结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