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豫 魏伟)一对夫妻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造成感情破裂。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抱养的女孩由被告陈某抚养,并当庭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万元。
新野县歪子镇的张某和陈某于200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1年8月,两人抱养一名女孩。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后于2015年4月17日撤回起诉。如今,张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新野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考虑到孩子随被告陈某生活更有利于成长,便对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